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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

关于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

公 告

为进一步创建良好市容环境,改善城市形象面貌,实现城市“规范化、精细化、清单化”管理,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整治时间

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。

二、整治范围

整治行动覆盖县城区主要街区、商业综合体、集市、学校周边、背街小巷等区域。

三、整治重点

(一)全日制卫生保洁。基本做到街道人行道无杂物乱扔,垃圾桶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,城市卫生持续提升不反弹。

(二)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。城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律在停车位线内有序停放,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、盲道、消防通道、绿化道等公共区域。

(三)“门前四包”责任制。沿街商户要认真履行“门前四包”责任,即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、包设施;不得违规乱占人行道、门前空地等进行违规经营;不得在店外乱搭乱挂、乱摆乱放。

(四)流动商贩整治。流动商贩须在便民市场内规范经营,不得随意占用街道乱摆乱卖。

(五)户外广告牌匾管理。对沿街商铺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定、破损、褪色、锈蚀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清理拆除。

(六)“三乱小广告”清理。对墙面、门窗、灯杆上张贴喷涂及不按规定悬挂条幅广告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。

(七)校园周边环境改善。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,整治乱停乱放、无证经营等问题。

(八)燃气安全整治。加大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监管,开展专项检查和例行检查活动。

(九)私搭乱建整治。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的私搭乱建,恢复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。

(十)建筑垃圾乱倒整治。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倒行为的查处力度,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,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
温馨提示

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,县城管局将采取“全天候、全方位、全覆盖”的巡查模式,以“专人、专岗、专责”的方式,积极推广城市管理法律法规,鼓励商户参与城市管理,持续强化市容常态化管理成效,深入推动文明规范执法与精细化管理相结合、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的方式,用心做好城市管理,努力提升城市“形象”,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,自觉遵守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干净、整洁、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。

如您对本次整治行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欢迎通过拨打服务热线:0911-3217563。

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

2024年11月28日

 

责任编辑:张伟